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2011 年度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社会责任报告书 前言前言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和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文件规定编写,以公司 2011 年工作为重点,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映科技”)本着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倡导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
2、任,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概况 公司为国内液晶模组加工制造龙头企业的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旗下控股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视讯”)、华映科技(纳闽)有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
3、,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并参股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二、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结构图如下:(二)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以下简称“三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相关法
4、律法规。2011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临时股东大会、13 次董事会、5 次监事会和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并认真编制信息披露公告,及时将公司情况告知广大投资者。其中,在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便捷的投票方式保障了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二)加强对外信息披露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如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信息披露工作。认真编制信息披露公告,真实、完整、
5、准确、及时地将公司情况告知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作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不断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和质量,多种渠道,依法、合规地公开信息,不断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努力成为监管部门信任、广大投资者信赖的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杜绝针对不同投资者选择性披露的情形发生,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通过电话、公司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股东大会 董 事 会 经理层 薪酬考核委员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办公室 财务处 人力资源处 稽核处 证券投资处 法务智权处 的投资者关系互
6、动平台及现场接待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使投资者尽可能全面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三)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10,148,051.80 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 60%,积极回报广大股东。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未达承诺目标控股股东追加送股的议案,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因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未降至重组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