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深圳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GI Tech Co.,Ltd.(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 11 栋栋 2 楼)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F120
2、1-F1210、F1211B-F1215A、F1231-F1232 单元、15 层 F1519-F1521、F1523-F1531 单元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3、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4、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
5、股(A股)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份4,131.9475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0.00%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87.18元 发行日期:2022年8月31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41,311.0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9月6日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
6、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的全文。章节的全文。一、相关承诺事项 发行人、公司股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之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承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