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市包河区杭州路与西藏路交口东北角滨湖时代广场C3幢130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创业板风险提示 声明:公司的发行
2、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新股及发售股份总数:发行新股及发售股份总数:不超过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拟发行新股数量:本次拟发行新股数量:新股发行数量=(
3、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发行价格,且不超过2,000万股 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6,000万股+新股发行数量)*25%-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600万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时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开发售股份由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日持股满36 个月的股东,按各所持股份数量的占比计算并予以转让。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
4、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具体数量根据新股发行数量及公开发售数量最终确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以及保荐机构、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5、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
6、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 1、除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121 位股东承诺:1、除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121 位股东承诺: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志宏、丁平、胡晓应、袁玉庆、谢登胜、杨福德、许百鹏、王伟、王时斌、董月胜承诺:2、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志宏、丁平、胡晓应、袁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