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nyou Biotechnology GroupCo.,Ltd.(江苏省太仓市新港中路 23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
2、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总量不超过 9,000 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6,76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安佑中国、实际控制人洪平苏美俐夫妇及其子女洪婉玲、洪翊棻、洪福佑,股东安佳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3、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鼎晖投资、国际金融公司承诺:(1)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不满十二个月,自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已满 12 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4、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最终以(1)、(2)孰后到期者为准。股东博纳创业、高立创业、鸿远盛晖创业、邦万顾问、时富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洪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5、理人员的苏美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在洪平或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洪平或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洪婉玲、洪翊棻、洪福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后,在洪平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前自洪平处受让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受让的该等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洪平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该等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陈佐邦、朱华、王政华、苏武峰、张晶、赵刚、郑磊、段绍钧、邬本成、王真、张晓娜、汪德中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6、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苏武峰之子苏昱韶、苏奕衔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安佑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苏武峰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