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2,6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37.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0 年 9 月 1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0,37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和股东侯伟、鲁波、杨学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公司其他股东汤四湖
2、、刘景燕、张之戈、左建中、王捷、赵坚、陈明平、万孝雄、靳谊、宾壮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在本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鲁峰、侯伟、张之戈、王捷、陈明平、万孝雄、杨学圆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
3、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 年 8 月 5 日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4、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如本次公司股票发行成功,股票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共享。2、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5、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鲁峰和股东侯伟、鲁波、杨学圆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公司其他股东汤四湖、刘景燕、张之戈、左建中、王捷、赵坚、陈明平、万孝雄、靳谊、宾壮兴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在本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鲁峰、侯伟、张之戈、王捷、陈明平、万孝雄、杨学圆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6、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3、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1)竞争因素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目前,公司在电子政务、信息安全、质检三电工程、协同管理四个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第一,软件产业在我国尚处于发展初期,属于朝阳行业,各类大小软件企业大量涌现,国内软件市场竞争激烈;第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用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