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天府软件园号天府软件园 D 区区 5 栋栋 2、6 层、层、7 栋栋 16 层)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号国贸大厦 2 座座 27 层及层及 28 层层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2、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3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由于公司股东目前尚不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中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条件,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的情形。最终发行
3、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协商确定。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336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
4、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5、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一、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一、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
6、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股份锁定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股份锁定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1)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委宣传部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