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romake New Material Co.,Ltd.(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高新路研祥科技工业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中山南路(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层)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
2、(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发行股数:不超过 1,900.0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
3、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7,6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4、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
5、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公司
6、、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具体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四、重要承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