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或“公司”)以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等相关方利益为责,努力实现社会各界互利共赢。公司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加速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关爱员工、重视员工劳动保护;注重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公司始终坚持“专注于人,专精于药”的经营理念,坚持“质量至上”的生产理念,保证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吉林敖东的前身是 19
2、57 年成立的国营延边敦化鹿场,于 1981 年建立敖东制药厂,1993 年 3 月经省体改委批准改制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10 月 28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吉林敖东,股票代码:000623)。截止 2013 年末,公司共控股 7家从事现代中药、生物化学药和植物化学药的专业制药子公司,3 家医药销售子公司,5 家医药配套子公司,2 家高端保健品公司,1 家公路建设收费公司及参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钢集团敦化塔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市公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公司+标准化基地+特许农户”模式;拥有绿色胶囊生产线、东北最大的中药饮
3、片加工基地,在医药领域实施纵向一体化的产业经营模式,实现药品生产的全程控制,保证了产品质量。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210,637.73 万元,比年初增加 2 114,490.77 万元,增长 1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57,536.18 万元,比年初增加 90,306.16 万元,增长 9.34%;资产负债率为 11.98%;实现营业收入 195,686.1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139.80 万元,增长 35.38%;实现利润总额 119,083.5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50,825.72 万元,增长 74.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
4、,878.94 万元,增加 41,237.22 万元,增长 63.79%。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有效、分工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有效制衡的管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合规运作,与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分明、协调运作,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利益,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
5、期内,公司召开 3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4 次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合法合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为便利股东行使投票权力,公司为中小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保证中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2、加强沟通,使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情况 2、加强沟通,使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充分利用网站和自有媒体与公司股东交流信息,向社会公众传播公司企业文化,展示公司良好形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以及与公司股东事宜,并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交流互动的主要部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定期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线上交流,认真回答股东的提问,使股东能够及时、充分了解公
6、司情况。同时公司还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企业 3 邮箱、专线电话等多途径、多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收集股东提出的建议,并对提出的建议反复论证研究,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以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使股东能够利用信息技术远程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保证严格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对待所有股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透明度 3、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