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是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连续第七次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2014 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充分发挥一体化经营和循环经济优势,加大增收节支和成本管控力度,努力保持了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和持续稳健发展,煤化工产业规模效益迅速提升,并成功跨入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进入全国煤化工第一梯队,成为河北省煤化工领军企业。公司坚持以
2、煤为基、以焦为辅、以化为主的战略方针,全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形成了煤焦化三大业态纵向一体化经营格局,不断通过自身的开拓与发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保护环境,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了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公司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相和谐。本报告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4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而编制。本报告以工作为重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一、公司概况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30日,由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
3、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南交通大学共同设立。2004年6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15,000万股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08年12月5日,公开增发5,612万股A股股票上市交易。目前,公司总股本123,464万股。自成立以来,公司承载着引领转型的战略构想和历史使命,坚持以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型企业为导向,秉承“聚才聚力,求精求快,回报股东,造福员工”的宗旨,发挥资源优势,强化资本运营,加快煤基产业链延伸和企业转型,兼顾企业与员工、股东、社会、自然和谐发展,形成“产业链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发展、自主创新发展、和谐企业建设发展”四重科学发展模
4、式,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公司从成立时的旗下两个煤炭分公司,已发展构建成拥有五个煤炭公司、两个投资公司、七个煤化工公司,坐拥唐山、山西、加拿大三大煤炭生产基地,迁安、京唐港、曹妃甸、承德、丰润五大煤化工园区的跨地区、跨行业和跨国境的多产业综合发展格局。目前,公司已成为具备年产煤炭 900 万吨、焦炭 720 万吨、甲醇 20 万吨、焦油加工 30 万吨、粗苯加氢精制 20 万吨的新型现代能源化工企业。2014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60 亿元,上缴国家税收 9.31 亿元,向员工支付工资 10.87 亿元,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的借款利息合计 4.13 亿元,扣除
5、排污费 1,467.04 万元,公司 2014 年的社会贡献值总额为 25.76 亿元,每股社会贡献值为 2.09 元。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一)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运转良好,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无较大差异。(二)健全内控制度,
6、防范经营风险(二)健全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通过建立、完善内控体系,贯彻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工作,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章可循,规范运作,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保证了公司资产安全,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三)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14年共发布定期报告四份、临时公告五十三份,内容涉及定期报告、公司债发行及信用评级和兑息、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和委托贷款、日常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