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487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号4号楼)号楼)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上海上海水星水星家用纺织品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
2、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6,667.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26,667.00 万股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对所持
3、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裕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增股本等除
4、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辞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发生变化。该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二、本公司控股股东水星控股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5、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水星控股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水星控股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水星控股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水星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水星控股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水星控股承诺违规减持发
6、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水星控股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该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三、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道想、李裕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李裕高、沈义贵、周忠、孙子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