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Fullhan Microelectronics Co.,Ltd.)(上海市桂平路 680 号 32 幢 620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 荐 人:主承销商: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2、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万股(不超过 1,111.1100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万股(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与发行价格共同确定)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不超过 750.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3、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
4、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5、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公司的下述风险及重要事项。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提示: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股东杨小奇、上海朗瀚、上海腾瀚、万建军、杰智控股、
6、龚传军、陈春梅承诺:除在富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富瀚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何辉承诺:除在富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持有的部分股份公开发售外(如有),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富瀚股份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瀚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小奇、万建军进一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