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年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报告系统总结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电能源”)2020 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包括经济发展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环保节能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旨在真实反映公司 2020 年促进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实践。本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编制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进行编写。一、公司概况一、公司概况 1.1.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
2、立于 1993 年 2 月,是黑龙江省政府和原电力工业部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公司主要业务是建设、运营发电厂,电厂维护及检修,工程承包,供热,开发、建设及经营煤矿,以及生产电力仪器、仪表。截至 2020 年底,公司总股本为 19.7 亿股,其中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4.80%,其他 A 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33.23%,B 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21.97%。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 648.7 万千瓦,总供热面积 1.17 亿平方米,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发电、供热企业和电表生产企业。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着力科学发展,诚挚服务社会,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公司与社会、股东、所属企业及员工共同进步
3、、持续发展。2.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 2 治理结构。公司先后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者的职权和议事规则进行了具体规定,并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颁布不断修订完善,构建起公司治理的框架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又制定了一批涉及具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使公司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有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做好主动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4、完整和公平。公司 2020 年披露的临时公告没有发生差错,也没有被监管部门质疑或谴责的情形。公司严格执行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可能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披露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作了作了登记备案,未发生违反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3.3.内部控制内部控制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2020 年公司本部制度体系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共废、改、立制度 99 项,建立起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度体系。2020 年 4 月 25 日对外披露了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
5、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二、经济发展绩效二、经济发展绩效 1.1.经济绩效经济绩效 2020年,公司完成电量259.4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84%;公司机组含税平均上网电价371.37元/千千瓦时。机组利用小时完成3,874小时,全年售热量完成 5,589万吉焦,生产煤炭157万吨。截至2020年底,公司发电装机容量649万千瓦,总供热面积达1.17亿平方米。2.2.发展绩效发展绩效 科学谋划公司“十四五”转型发展,编制完成了公司“十四五”3 规划纲要,确定了“十四五”发展原则、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为推动公司高质量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大力大力推进存量资产提质,
6、推进存量资产提质,制定盘活非生产经营资产提质方案,推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积极拓展战略性和优质热力市场,富发长距离供热项目获得开工批复,佳热与佳木斯市签订了工业蒸汽战略合作协议,新增热负荷并网面积199万平方米,总供热面积达到1.17亿平方米。三、安全绩效三、安全绩效 2020年,公司系统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本质安全企业建设为主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所属企业100%实现五星级创建目标。开展“三强化两提升”行动,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重点领域防控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