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Great River Smarter Logistics Co.,Ltd.(住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发行股数 不超过 6,083 万股(包含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其中:(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6,083 万股;(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1,0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00%。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3、。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每股面值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24,329.822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宏川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宏川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
5、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00%;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00%。公司股东宏川供应链、广达投资承诺:公司股东宏川供应链、广达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6、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林南通承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林南通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3)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