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 1030 号海龙王大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i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行自 2007 年 1
2、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法规要求,本行 2004 年至 2006 年期间的财务数据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进行追溯调整。二、本行于 200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银行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红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本行在实施 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未分配利润为 0 元。由于新旧会计准则变更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的差异,计入本行风险资产一般准备。若本行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发行上市,则本行拟自 2007 年 1 月 1
3、日至上市日期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若本行未能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发行上市,则本行 200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由老股东享有。2008 年 1 月 1 日至本行上市日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三、2007 年 4 月 25 日,本行第十二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本行发行上市地点的议案:“本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和 H 股,境内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为 A股上市地,境外选择香港联交所主板作为 H 股上市地。具体发行地点视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具体发行方案选择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在本次 A 股发行后本行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 H 股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4、。具体发行计划、定价原则和方法等 H 股发行相关事宜另需得到本行股东大会的批准。四、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2005 年 12 月 31 日、200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 87.62%、24.61%和 14.07%,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334.34%、96.76%和 85.39%,超过监管指标的要求。通过采取控制贷款额度、增加资本净额,本行的上述两项指标逐年下降,截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本行的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 9.87%,已符合监管要求;但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 78.09%,尚未达到监管要求的水平。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5、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ii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二)发行股数:1,200,000,000 股(三)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 1 元(四)每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2.5 元(五)发行日期:2007 年 9 月 11 日(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七)A 股发行后总股本:6,227,561,881 股(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 ING银行、北京市国资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际金融公司承诺自本行上市之日起三
6、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九)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7 年 9 月 12 日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