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在 2022 年度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保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注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可持续发展、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了应有的工作。本报告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真实、客观、透明的原则编制而成,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在 2022 年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一、公司概况一、公司概况 公司
2、成立于2001年11月,其前身是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主要产品为铁精粉,注册地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司是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公司,2023 年 3月 10 日在沪市 A 股成功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宝地矿业,股票代码:601121。截至2022年底,公司控股范围内共计储备铁矿石资源2.53亿吨,拥有采矿、选矿等实用新型专利、著作权合计 39 项,在地质勘查、矿石采选、低品位难选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术优势,先后荣获“中国冶金矿山 50 强”“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
3、位”等国家和自治区级荣誉称号。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公司培养了一批德才兼备、技术过硬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队伍,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以“强企兴疆、实业报国”为企业宗旨,以“打造国内一流的矿产开发企业”为企业愿景,全力推进新疆铁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关注股东、客户、员工、商业伙伴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关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建立健全社会责任制度,在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了对股东、员工、客户、自然资源、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二、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二、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 (一)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设置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
4、层等法人治理架构,并严格按照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制度规范治理。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 4个职能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职责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中有 11名董事,其中有 4 名董事为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分别在董事会下设的四个职能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同时,公司注重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
5、督,进一步保证公司合规运作。公司全年共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5 次、监事会 5 次。图 1 公司组织结构图(二)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大力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制定公司制定汇编合规管理手册,全员签订了“合规承诺书”。组织开展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劳动保护等专题法律实务培训 6 次,营造“人人合规、事事合规”良好氛围。(三)注重股东回报。公司在自身成长与发展的同时,注重对股东的回报,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创建和谐股东关系。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新疆
6、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四)做好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秉承稳健、诚信的经营原则,持续降低自身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合同及制度,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通报与其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企业员工权益保护三、企业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注重人文关怀,维护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尊重员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员工与企业的共同进步。(一)维护员工权益。公司全面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坚持职工主体地位,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