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HUAERTAI CHEMICAL CO.,LTD.(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 3333 号润德大厦)号润德大厦)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股)招股说明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
2、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297 万股(含 8,297 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的资金需求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本次 A 股发行后总股本: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33,18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东泰科技承诺:(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东泰科技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4、部分股份;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李杰承诺:(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李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首
5、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上述承诺。(三)
6、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玉喜、孙爱国、汪孔斌、徐方友、杨卓印、徐玉银承诺:(三)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玉喜、孙爱国、汪孔斌、徐方友、杨卓印、徐玉银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