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深南中路 2018 号兴华大厦东栋十层整层 1071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科创板上市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科创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2、慎作出投资决定。招股说明书1-1-1声明声明及承诺及承诺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根据证券法证券法的规定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发行
3、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由发行人自行负责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
4、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招股说明书1-1-2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发行股数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
5、541 万股,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公司股东本次不公开发售股份发行人高管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规模为 4,243.4517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同时认购股票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即 154.10 万股。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已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
6、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 77.05 万股,对应认购规模为 2,111.17 万元。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每股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人民币 27.40 元发行日期发行日期2021 年 7 月 5 日上市上市的的交易所交易所和板块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6,164 万股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安信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