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T2 厂房厂房 T2A6-B)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保 荐荐 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楼(4301-4316 房房)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2,1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16.
2、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2011 年 6 月 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8,4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以及自愿锁安排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定的承诺:吴涵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
3、,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郭卫华、沈毅、赵旭峰、邱荣邦、黄斌、杨四化、矫人全、吴振志、彭世新、王昊翔、李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4、 50%。公司其他股东梁怀文、陈国雄、邱俊、王黎山、任胜江、古莹、黄永忠、杨叶叶、岳彩轩、蔡海燕、王勇、孙信中、杜金盛、王启权、王胜国、赵士宏、胡学华、吉少波、钟东、刘钦红、李昌桂、胡建平、李明泉、国成科技、检测中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5 月 30 日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5、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深
6、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吴涵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