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2016 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一二一七七年年四四月月二十六二十六日日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本报告是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次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2、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报告的组织范围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3、本报告引用财务数据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也涉及一些必要的历史数据,如有差异,以相关年度报告数据为准。4、本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 的要求,力求详尽地披露公司 2016 年度履行的
2、社会责任情况,以此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友好和谐发展。5、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6、本报告未尽之处,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公司社会责任观一、公司社会责任观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能电力”或“公司”)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的大型能源企业,为国家电力事业的发展和首都电力热力供应做出重要贡献。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企业发展放在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重视企业成长与社会和谐紧密相依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企业生产运营中对员工健康和环境的保
3、护,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依法治企、科学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公司坚持认为,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应积极保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中,积极履行上述责任观,并一直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诚实守信,保护股东、债权人与职工权益,关心员工健康和公益事业,追求企业与社会融合共促成长。二、公司概况及发展历程二、公司概况及发展历程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函(1999)154 号文批准,于 2000 年 3 月在原北京市石景
4、山发电总厂的基础上经重组改制设立的北京市属第一家大型股份制发电供热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4.73 亿元。2002 年 5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8 号文批准,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1 亿股工作,募集资金 5 亿元,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578)。上市后公司经历多次股本扩张,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67.47 亿元。其中:第一次是 2010 年度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814 号文件批准,公司向 10 名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8266.13万股,股本增至 6.56 亿元;第二次是 2011 年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5、 10 股转增 2 股”股本转增分配方案,增至 7.87亿元;第三次是 2012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2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12 年末完成向控股股东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 11.6 亿股股份以购买相关煤电业务经营性资产。同时实施重组配套融资,向 9 名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3.61 亿股,股本增至 23.08 亿元。第四次是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6.17 亿元。第五次是经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
6、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 14.12 亿股股份以购买京能煤电 100%股权,总股本增至 60.29 亿元。第六次是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最终以发行竞价结果4.18 元的价格,发行 7.18 亿股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公司总股本增至 67.47 亿元。京能电力经多次股权融资扩张及电力资产并购,资产经营规模取得跨越式发展,资产区域布局实现由原单一北京地区到横跨内蒙、山西、北京、宁夏、湖北及河北等多地域,完成了经营由粗放式到集约化、管理从单一车间式生产向生产经营投资管理型的重大阶段性转变。为了履行京能电力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