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aers Vacuum Containers Co.,Ltd.(住所:永康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2,28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18.00 元 发行后总股本:9,12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1 年 9 月 2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
2、证券交易所 股份限制流通 及自愿锁定 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及其亲属吕振福、欧阳波、吕丽珍和吕丽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阮伟兴、翁文武、张洵、凌永华、程小燕、陈涛、吕拥升、李春晖、潘永、朱仁标、应维湖、高超、吕挺、廉卫东、朱晓阳、施佩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吕强、张洵、吕振福、欧阳波、朱仁标、应维湖
3、、吕丽珍、凌永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 年 8 月 31 日 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1-2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
4、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锁定股份承诺一、股东锁定股份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及其亲属吕振福、欧阳波
5、、吕丽珍和吕丽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阮伟兴、翁文武、张洵、凌永华、程小燕、陈涛、吕拥升、李春晖、潘永、朱仁标、应维湖、高超、吕挺、廉卫东、朱晓阳、施佩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吕强、张洵、吕振福、欧阳波、朱仁标、应维湖、吕丽珍、凌永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6、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二、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二、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经发行人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84,196,746.88 元。三、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三、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不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