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1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NEW CULTURE MEDIA GROUP CO.,LTD.(中国上海市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
2、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3、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风险提示创业板风险提示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2,4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发行后总股本 9,600 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渠丰国际、丰禾朴实分别承诺:“自新文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现已持有的新文化股
4、份,亦不由新文化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震华承诺:“自新文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文化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新文化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新文化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新文化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新文化股份,亦不由新文化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杨震华、徐秋慧、盛文蕾、孙毅、张建芬、余厉、肖乐、张慧玲还分别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5、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新文化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文化股份;在新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文化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新文化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1 月 31 日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6、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一)股份限售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