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J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New Material CO.,LTD.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 33 号 1 号楼大行基业大厦 9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
2、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量:2,5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32.00 元人民币 发行日期:2010 年 4 月 14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9,727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林科及张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3、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刘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之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张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总经理林科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林科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赵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4、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张杰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张杰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为公司股东的林科、张杰、张淑荣、丛澜波、毕文军、蒲延芳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 年 0
5、3 月 04 日 2 声声 明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
6、锁定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林科及张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长刘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之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张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