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Starry Pharmaceutical Co.,Ltd.)(住所: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司太立大道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2.发行股数: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老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3.每股面值:1.00元 4.每股发行价格:12.15元 5.预计发行日期:2016年2月26日 6.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
2、证券交易所 7.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锦生先生,股东胡爱敏女士,股东台州聚合均承诺:“自司太立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司太立股份,也不由司太立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健先生承诺:“自司太立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通过台州聚合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司太立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股
3、票前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司太立股份,也不由司太立回购该部分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林福明先生承诺:“自司太立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台州聚合间接持有的司太立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司太立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金韦先生、方钦虎先生,公司监事陈方超先生、郑方卫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蒋志华先生、徐川龙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承诺:“自司太立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台州聚合间接持有的司太立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司太立回购该部分股份。”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4、1-1-2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锦生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健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金韦先生、方钦虎先生,公司监事陈方超先生、郑方卫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蒋志华先生、徐川龙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承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胡锦生先生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5、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司太立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胡健先生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和通过台州聚合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
6、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司太立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台州聚合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司太立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收盘价将作相应调整)。”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金韦先生、方钦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蒋志华先生、徐川龙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施肖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