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以打造绿色、智能、安全、高效为特色的国际一流工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愿景,以建立创新绩效型、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责任型企业为目标,奉行绿色发展文化理念,确立“诚信求真、创新和谐”核心价值观,把“创建绿色生产平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全过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关注投资者、员工、客户、
2、环境、社会公益事业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同发展与可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76亿元,缴纳税款1.88亿元。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产品节能环保、经营守法诚信、员工身心健康、顾客持续满意、企业和谐发展。(一)落实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一)落实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2019 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 2018 年
3、12 月 31 日总股本 2 1,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732.5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7 月 31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9 年 7 月 31 日。2.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情况 为提高企业经营活力和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组织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经理层等各类治理结构主体的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公司 章程、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
4、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 30 余项管理制度,建立“三重一大”48 项事项决策权限清单和 9 大类 16 项授权事项清单。根据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 39 号)、“双百企业”有关政策,建立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公司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依法开展投资者管理相关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借助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上证 e 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将经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进行披露。安排专人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在不违反信披规定的前提下,耐心回答投资者关
5、心的问题。参加“2019 年北京辖区沪市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证路演中心”平台,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回答投资者在线提出的关于公司发展方向、业务拓展、利润分配实施、“双百”行动等方面的问题。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等监管机构保持着 3 良好沟通,及时、坦诚地回复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收购关联方资产及募投项目变更的有关问询。年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及时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在审议重要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二)依法治企规范运作(二)依法治企规范运作 1.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
6、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同时,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及一系列法人治理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13 次董事会、9 次监事会、12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三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时,独立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募投项目变更等重大事项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