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以打造“生产绿色化、运营高效化、资源集约化”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系统方案提供商为愿景,以建立创新绩效型、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责任型企业为目标,奉行绿色发展文化理念,确立“诚信求真、创新和谐”核心价值观,把“创建绿色生产平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全过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关注投资者
2、、员工、客户、环境、社会公益事业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同发展与可持续发展。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35亿元,缴纳税款2.25亿元。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产品节能环保、经营守法诚信、员工身心健康、顾客持续满意、企业和谐发展。(一)落实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一)落实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2018 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 2017 年 12
3、 月 31 日总股本1,15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10 元 2(含税),合计人民币 1,155.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2.公司内部控制完善情况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选举董事、监事时的累积投票条款进行了修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手续。另外,公司进一步厘清职能部门与经营主体、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界面,优化管理流程,推进机制创新。按采购和工程管理、投标和销售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三体系管理、内控体系建设、行政管理七条主线全面梳理管理流程。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公司更好地适应新环境、解决新问题、防范新风险,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工作,制订、修订管理制度 24 个,制订、修订流程 32 个,完成内部控制手册(2018 版)三卷本的修订工作,管理优化和内控体系完善取得新成效。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
5、内,公司依法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借助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上证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形式,将经营信息尽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进行披露;安排专人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访,在不违反信披规定的前提下,耐心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协会、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3 司等监管机构保持着良好沟通。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通过上交所的“上证路演中心”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回答投资者在线提出的问题。时任公司董事长孙青松先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赵江先生出席了本次活动,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北京证监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
6、要求,组织开展“股东来了”投资者权益知识竞赛宣传活动。公司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违规信息披露等案例,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公司网站“投资者之窗”专栏进行宣传。年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公司及时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并提供网络投票服务,在审议重要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在审议选举董事、监事事项时,采取累积投票。(二)依法治企规范运作(二)依法治企规范运作 1.规范运作 公司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机制。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