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2010 年度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社会责任报告书 前言前言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是根公司法、证券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司 2010 年工作为重点,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华映科技”)本着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倡导上市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维护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
2、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一、概况 公司于 2010 年 3 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成为国内液晶模组加工制造龙头企业的上市公司。旗下控股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视讯”)、华映科技(纳闽)有限公司。二、股东与债权人权益保护(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
3、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对外信息披露 公司认真编制信息披露公告,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将公司情况告知广大投资者。不断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和质量,多种渠道,依法、合规地公开信息,不断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透明度,努力成为监管部门信任、广大投资者信赖的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杜绝针对不同投资者选择性披露的情形发生,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0 年公司共召开 6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次临时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4 次监事
4、会和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并认真编制信息披露公告,及时将公司情况告知广大投资者。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通过电话、网络、说明会及现场接待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使投资者尽可能全面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三)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前身系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于 1993年公开发行 1988 万社团法人股,其中部分社团法人股系由自然人(以下简称“权益人”)出资并以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名义法人股东”)的名义认购。2009 年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由法人单位自有资金认购的社团法人股便可申请解禁流通。但由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5、股东名册中,权益人认购的股份登记在相关名义法人股东名下,该部分股份的上市流通存在法律障碍。为了保障该部分股东的股份流通权益,经福建省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助支持,公司联合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接受权益人的委托,于 2010 年 10 月对该部分社团法人股进行司法确权。现阶段司法确权工作顺利进行中,争取 2011 年完成 80%以上社团法人股司法确权工作,确保社团法人股权益人拥有股份流通的权益。(四)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公司在保证财务状况稳定与公司资产、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在各项重大经营决策过程,均充分考虑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回馈与其债权
6、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实现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双赢。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于2009 年4 月1 日签署资产和负债转让协议,依据协议相关规定,公司以2009 年9 月30 日作为交割日,相关资产负债以交割日经审计后的报表为基准进行交割,整体转让予信息集团。公司向信息集团交付的、于交割日后由信息集团负责向有关债权人履行的债务合计109,929,163.75 元,其中:公司、信息集团已共同与债权人签署债务转让确认书的债务合计 76,364,853.92 元,预计负债4,986,230.00 元中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