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QIANHE CONDIMENT AND FOOD CO.,LTD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 4,000 万股(含 4,000 万股,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
2、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2,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以及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调整机制: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36 个月的伍超群、伍建勇、潘华军可以在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同时公开发售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1、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2、不影响第一大股东伍超群的控股地位;3、上述股东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亦不得超过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的调整机制如下: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根据公
3、司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在公司资金需求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可以公开发售股份,以使公司发行新股和股东发售股份的数量之和,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上述股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共同协商确定,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6,000 万股(含 16,000 万股),具体数量根据公司发行新股数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
4、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伍超群、第二大股东伍建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
5、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本人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3)本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4)本人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
6、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发行人所有。”公司第七大股东潘华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本人同时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股票外,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伍学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高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代持北京高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就减持意向承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