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huangli Group CO.,LTD(住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6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发 行 人 声 明发 行 人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
2、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3、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一、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和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和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7,96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
4、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石华辉、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及其关联方巨圣投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华辉、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及其关联方巨圣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此外,石华辉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从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亦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除非本人达到退休年龄(年满 60 周岁)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离职。本人如违
5、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2、中煤机械集团的股东石华辉(实际控制人)及石良希(实际控制人之直系亲属)及巨圣投资的股东对间接持股部分承诺 中煤机械集团的股东石华辉(实际控制人)及石良希(实际控制人之直系亲属)、巨圣投资的全体股东中煤机械集团、管亚平、王凤林、廖平、芮国洪、耿卫东、宋登强、郭武、赵惠德、陈良、傅东文、华鹤荣、陈建文、朱红云承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3、自然人股东承诺 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邢东辉、王凤林、宋登强
6、、喻立忠、赵惠德、陈建文、廖平、郭武、朱红云、郭东林、李树林、张龙清、林秀敏、王长富、常玉林、罗芳、傅东文、华鹤荣、陈良、李英豪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遵守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的规定外,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邢东辉、王凤林、宋登强、喻立忠、赵惠德、陈建文、廖平、郭武、朱红云、傅东文、华鹤荣、陈良补充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从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亦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除非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