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司(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村委北侧)(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北龙口社区村委北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
2、出投资决定。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1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3、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2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2,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01%,全部为新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00 元/股预计发行日期2021 年 2 月 9 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后总股本9,334 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 年 2 月 22 日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1-1-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在作出投资投资决策之前务
5、必仔细阅读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本招股说明招股说明书书正文正文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一、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一、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承诺。二、利润分配安排二、利润分配安排(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
6、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二)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二)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发行人已制定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孰低)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等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的相关内容。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三、本公司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