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B 座 23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招 股股 说说 明明 书书 (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
2、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发行股数 69,105,691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276,422,764 股 股份限制流通及 自愿锁定承诺(注)本公司控股股东人民日报社及其控制的股东环球时报社、中国汽车报社,以及股东京华时报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3、让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股东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承诺:自发行人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0 年 12 月 2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若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公司对发行人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0 年 12 月 28 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本公司对发行人增
4、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且自人民网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本公司对发行人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0 年 12 月28 日)已满十二个月的,自本公司对发行人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人民网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人民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人民网回购该等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根据境
5、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以及关于批复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函(财教函201125 号),由人民日报社、环球时报社、京华时报社、中国汽车报社、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银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按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10%计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
6、市后承继上述公司的股份锁定承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