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astern Air Logistics Co.,Ltd.(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上海市浦东机场机场大道 66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号国贸大厦 2 座座 27 层及层及 28 层层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
2、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
3、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含义相同。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风险因素风险因素”章节的章节的全文。全文。一、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东航产投、实际控制
4、人东航集团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东航产投、实际控制人东航集团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上述第 1条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5、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二)公司股东联想控股、珠海普东物流、德邦股份、(二)公司股东联想控股、珠海普东物流、德邦股份、绿地投资公司、绿地投资公司、北京君联承诺北京君联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三)公司股东天津睿远承诺(三)公司股东天津睿远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
6、接和/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四四)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成员李九鹏、范尔宁、孙李九鹏、范尔宁、孙雪松、王建民、许进、万巍、梁云、王本康承诺雪松、王建民、许进、万巍、梁云、王本康承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东航物流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2、自东航物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