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社会责任的要求,结合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而成。2023年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严格承担所应负有的谋求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把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融入公司运营全过程和日常管理中,通过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开展各种公益事业。在制度、资源和人员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确保企业全面、全员、全过程履行社会责
2、任。一、公司概况一、公司概况 公司是1997年7月8日经青海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青体改1997 第039号文批准,由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碳素有限公司、吉林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吉林铁合金有限公司共同发起,采取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进入了司法重整程序,2023年12月经西宁中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公司完成了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青海省
3、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张志祥先生。公司地处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是中国西北地区最大的百万吨特殊钢生产基地,是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军工产品配套企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铁路、船舶、石油化工、矿山机械、兵器装备及航空航天等行业。曾荣获中国首次载人交会对接任务天宫一号、神州九号和长征二号F研制配套物资供应商、中国航天突出贡献供应商、0910工程突出贡献奖、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等190多个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截至2023年底,公司总股本325,511.49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股97,491万股,占有公司总股本的29.95%。二、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二、公司社
4、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积极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不断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保证会计信息等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实现可持续发展。1.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行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制度规范体系。三会运作方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召开,行使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监督职能;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高管人员选聘、激励
5、、约束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并根据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的要求及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切实执行,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有效。3.重视信息披露管理,建立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
6、公平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公司通过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共披露各类公告137份,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充分依据。此外,公司认真执行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开展交流和沟通,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一是通过上证E互动回答投资者问题,及时接听投资者电话,召开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确保投资者与公司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二是公司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与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兼顾债权人的利益。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