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二一年四月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关于本报告的编制说明一、关于本报告的编制说明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的通知、编制指引、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本报告,以披露公司 2020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 12
2、 月 31 日。为了遵循信息披露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部分内容在上述范围前后有所延伸。本次为公司第十三次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此前一份报告发布于 2020 年 4 月。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铝精深加工为主体、拥有煤电铝全产业链的大型现代化国际企业,已形成“煤电铝铝精深加工”一体化产业链经营模式。2002 年 6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现有总资产 202.66 亿元,拥
3、有 900MW 自备发电机组、50 万吨/年电解铝产能、70 万吨/年铝加工产能。近年来,公司聚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在电解铝领域,公司已通过产能转移方式,构建“绿色水电铝”产业布局,有助于降低能源消费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在铝精深加工领域,公司紧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及轻量化市场需求,加大技术研发,加速市场开发及布局,致力成为国际高端绿色铝材优秀供应商。二二、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三会”运作管理,规范公司治理体系。2020 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会议 10 次,监事会会议 9 次,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环节都依
4、法运作、规范有效,充分发挥了各层级的决策、监督作用。公司持续致力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提出的专业建议和发挥的监督作用,对于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保等重要事项,于事前、事后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法 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三、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一)股东回报 股东的支持与认可是保持企业永续发展的根源,保障股东权益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 2,026,615.05 万
5、元,营业收入 818,040.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163,513.78 万元。公司在为股东创造收益的基础上,通过持续为国家创造税收、向员工支付工资、对外捐赠等为其他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自上市以来,公司共进行现金分红 9 次,分红总金额达 33,373 万元;送转股达 4 次,纳税总额达 580,099.14 万元。(二)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一系列针对信息披露、内外部沟通交流、沟通与保密的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有效、安全。报
6、告期内,公司致力于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公告和有关文件,保证所有股东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2020 年全年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报告 74 个。(三)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奉行持续、健康、稳健的经营理念,在经营决策过程中,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和偿债风险,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020 年 12 月 11 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在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