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 年半年度报告 1/150 公司代码:600069 公司简称:退市银鸽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0 年半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150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一、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二、公司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
2、会会议。三、三、本半年度报告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未经审计。四、四、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孟飞孟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霍晓帆霍晓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亚敏胡亚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3、险。七、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因涉嫌为控股股东银鸽集团 6.99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23)。目前该事项需等法院判决及立案调查结果。九、九、重大风险提示重大风险提示(一)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
4、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4 号);5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 2020017 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目前仍在调查过程中。(二)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原因:1.担保披露的充分性和合规性 2020 年 4 月 7 日,银鸽投资收到河南省证监局有关违规担保的警示函,认定银鸽投资为其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69,9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2020
5、 年半年度报告 3/150 了担保。该担保未经银鸽投资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亦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公告。由于银鸽投资的相应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银鸽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尚需披露的担保事项,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2.大宗贸易业务 如附注十二、(二)所述,银鸽投资 2019 年度按照净额法确认大宗贸易业务收入 3,614.96万元,与之相关的交易发生额为 266,848.57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与大宗贸易相关的应付商业承兑汇票 103,042.08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 13,070.42 万元、应收商业承兑汇票1
6、04,234.72 万元。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应付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均已逾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就这些大宗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交易对手是否与银鸽投资存在关联方关系,以及相应款项的范围、可回收性及偿付的必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3.预付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可收回性 如附注五、(五)所述,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银鸽投资对河南大乘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大乘”)、四川银鸽竹浆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银鸽”)和河南福雷沃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福雷沃”)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27,612.90 万元、12,790.86万元和 3,498.03 万元。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