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聚力文化股票简称:聚力文化 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2、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无须对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腾讯”)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点我”)、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和公司的诉讼事项计提相关损失。由于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的影响,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上述事项在 2021年仍未解决。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继续
3、发表了保留意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应向北京腾讯支付欠款 26,103.25 万元本金及违约金、美生元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基于该案件事实,结合律师说明函、专家论证意见书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公司与美生元之间不存在财产混同,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公司不应对美生元在该案件的涉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了上诉并获得受理,已通过增强律师团队力量、组织律师和相关专家补充证据材料等积极进行了应对,故未对该诉讼事项计提相关损失。该案件二审尚未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进展情况,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工作,争取在二审取得
4、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尽快消除保留事项及其影响。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26,138,678.57 239,933,718.30-5.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9,218.12 13,610,808.87-98.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84,988.10 12,040,412.26-107.35%经营活动产生的
5、现金流量净额(元)-88,196,820.48-73,589,911.06-19.85%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 0.02-100.00%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 0.02-100.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2.22%-2.18%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055,373,865.64 1,041,391,727.15 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688,295,584.83 688,046,366.71 0.04%(二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6、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039.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5,778.5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075,097.2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90.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6,362.5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2,462.30 合计 1,134,206.22-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