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编号:2023-035 1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3-035 2 目 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4 4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5 5 第三节第三节 重大事件重大事件 .9 9 第四节第四节 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 .1111 公告编号:2023-035 3 释义释义 释义释义项目项目 释义释义 公司、本公司、民士达股份、股份公司 指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
2、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 指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泰证券、主办券商 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股东大会 指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民士达、Metastar 指 本公司芳纶纸产品品牌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
3、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报告披露日 指 2023 年 4 月 20 日 烟台市国资委 指 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泰和新材 指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兴公司、泰普龙公司 指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控股子公司 泰和时尚公司 指 烟台泰和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泰和新材参股公司 裕兴纸管公司 指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泰和新材控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35 4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4、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王志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事项事项 是或否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备查文件目录】
5、【备查文件目录】文件存放地点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3 号)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3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公告编号:2023-035 5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一、一、行业信息行业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二、主要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报告期末报告期末 (2022023 3 年年 3 3 月月 3131日)日)上年期
6、末上年期末 (20222022 年年 1212 月月 3131日日)报告期末比上年报告期末比上年期末增减比例期末增减比例%资产总计 538,964,628.96 491,615,276.24 9.6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8,610,685.20 310,700,834.83 5.76%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9.03%36.80%-资产负债率%(合并)39.03%36.80%-年初至报告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2022023 3 年年 1 1-3 3月)月)上年同期上年同期 (2022022 2 年年 1 1-3 3月)月)年初至报告期末比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比例上年同期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