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2021年年 半半 年 度 报 告年 度 报 告(A 股股票代码:股股票代码:601818)2021 年年 8 月月 30 日日 目目 录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2 第二节 本行简介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5 第七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2 第八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8 第九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71 第十节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73 第十一节 公司治理 78 第十二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 8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87 第十四节 书面确认意见 88 第十五节 财务审阅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 9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释义重要提示和释义 一、重要提示(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本行2021 年半年度
3、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3 名,姚威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刘冲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行 6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三)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1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四)本行董事长李晓鹏、行长付万军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孙新红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行长付万军主管财会工作。(五)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币种为人民币。(六)本行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七)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
4、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八)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详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九)本报告中“本行”“全行”“光大银行”均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3 二、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财 政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 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
5、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 交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 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4 第二节第二节 本行简介本行简介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法 定英 文名称: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 BANK)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董事会秘书:李嘉焱 证券事务代表:李嘉焱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
6、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63636363 传 真:86-10-63636713 电子信箱:IR 投资者专线:86-10-63636388 客服及投诉电话:95595 四、机构信息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本行网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5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