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代码:600145 公司简称:*ST 新亿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018 8 年年度报告摘要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一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黄伟先生、王江海先生现场参会,董事臧忠
2、华、刘鹏、独立董事谢豫新、韩双印、何菁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4 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详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5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报告日,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二二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ST新亿 600145*ST国创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
3、区塔城地区塔 城市巴克图路六和广场辽塔赣商大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 城市巴克图路六和广场辽塔赣商大厦 电话 0901-6291128 0901-6291128 电子信箱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15 年 11 月 7 日,塔城中院以(2015)塔中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本公司重整一案。2015 年 12 月 31 日,塔城中院(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由本公司按照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和投资人做出的承诺执行,终止本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已按重整计划执行并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向塔城
4、中院提交了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申请书及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报告;公司管理人向塔城中院提交了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申请塔城中院出具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向公司送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件通知书(2016新民监字第 6 号)。马英、俞小玲、乔秀娟等 76 人因与本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纠纷一案,不服塔城中院作出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向新疆高院申请再审,新疆高院决定立案审查。截止报告日
5、,新疆高院对本公司破产重整案的核查结论尚未形成,其核查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条规定:“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重整程序作为破产程序的一种,不应进入再审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将再审异议书报送至新疆高院。截至报告出具日,新疆高院未做出相关答复。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公司重整后,万源汇金或其关联方将适时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注入关联方或第三方的大农业或大消费等各类型优质资产等方式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万源汇金承诺本
6、公司 2016 年、2017 年实现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4亿元、5 亿元。如果本公司最终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标准,由万源汇金在相应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1 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截止报告日,此方案未完成,原因系公司尚未恢复上市,无法实施优质资产的注入或者引入新的投资人。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向上交所递交了股票复牌申请,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ST 新亿停复牌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261 号)具体内容如下:对公司股票暂不复牌:一是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存在被认定为重大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