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628?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 保险法 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2003年12月在境外上市,2007年1月回归境内A股上市。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202
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约3.28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卓美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洁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林志权代为出席并
3、表决。本公司2023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长白涛先生,总精算师侯晋女士,临时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袁颖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7.53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21
4、.54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宏观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安全风险、ESG风险及欺诈风险等。本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管理和控制各类风险,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未来展望”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部分。05重要事项34美国存托股份退市及 撤销注册相关情
5、况3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4重大关联交易3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38承诺事项39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39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39主要资产受限情况39其他事项3906公司治理40董事会报告40监事会报告46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员工情况53公司治理报告6807其他信息89公司基本信息89信息披露公告索引91释义95备查文件目录9508财务报告96目录01前导信息2核心竞争力2荣誉与奖项3经营亮点指标5财务摘要602董事长致辞90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业务概要11业务分析14专项分析21科技能力与运营服务26未来展望2704内含价值28
6、二零二三年年报|前导信息02核心竞争力历史悠久 品牌卓越中国人寿的前身于1949年10月经中央政府批准组建,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经改制重组后,本公司先后在境外和境内上市。公司始终肩负中国寿险业探索者和开拓者的重任,通过长期持续的品牌建设,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位列世界知名品牌前列。主业突出 实力雄厚本公司坚守保险本源,深耕潜力巨大的寿险市场,拥有健全的机构和服务网络,营业网点及服务柜面覆盖全国城乡,组成了强大的分销和服务网络,始终占据中国寿险市场领导者地位,是真正意义上的客户身边的寿险服务商。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中国人寿拥有比肩全球的雄厚实力,总资产位居国内寿险业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