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 编译“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 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编译。概览 原始资料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开发布的 汇率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Annual Report on Exchange Arrangements and Exchange Restrictions)与相关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概览 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中文翻译授权,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组长:潘功胜副 组 长:陆磊成员:丁
2、志杰马昀郭云喜苏赟黄向庆陈好孟吴豪声卢钦陈涤非齐贵权陆巍峰倪素芳张志东田园张尔聪杨洁翟宗辉引言2023 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健康秩序,持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带一路”涵盖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等地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对外开放水平、外汇管理政策均存在较大差异。为更好地服务我国涉外经济主体在“一带一路”国家开展贸易投资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3、,加强对“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情况的收集、梳理和研究,进一步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经贸投资往来,营造良好的商贸投资环境。为继续深入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专门成立“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研究小组(2022),继续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编译和研究工作,形成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以下简称 概览(2022)。概览(2022)既有继承,又有创新。主要编译内容延续了以往成熟的框架,涉及主权货币及汇率形成机制、跨境收付安排、账户管理、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和金融项目外汇管理、个人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等方面,旨在为市
4、场主体理性开展“一带一路”贸易投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丰富的参考信息。同时,我们特别将此次编译国家范围拓展到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所有国家;新增“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部分,更直观地展现各国外汇管理政策概况。概览(2022)编译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22 年 7 月公布的 汇率安排与汇兑限制年报(2021)以及各国外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资料。国家名单来源于中国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一带一路网公布的 145 个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按照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的顺序进行排序。后续我们还将结合各国政策情况变化进行定期更新。在 概
5、览(2022)编译工作中,各分局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广东省分局担任总牵头单位,对本次编译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重要、积极作用;感谢江苏、山东、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浙江和新疆分局担任组长单位,大力协助统筹编译工作;感谢天津、辽宁、上海、湖北、四川、陕西、北京、内蒙古、吉林、福建、安徽、河南、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深圳、青岛、厦门、宁波分局的积极参与,提供了高质量的编译内容。未来,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为市场主体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营造优质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持续贡献外汇力量。根据中国一带一路网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22
6、 年末,我国已经同 150 个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其中,古巴、巴勒斯坦、纽埃、库克群岛和瓦努阿图 5 个国家因未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故未包含在 概览(2022)中。目录“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统计“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述3亚洲8欧洲16美洲21非洲25大洋洲35“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亚洲39阿富汗39阿联酋41阿曼43阿塞拜疆45巴基斯坦48巴林51东帝汶53菲律宾54格鲁吉亚57哈萨克斯坦59韩国62吉尔吉斯斯坦65柬埔寨68卡塔尔70科威特72老挝74 国家按照英文名称首字母排序。2 “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2022)黎巴嫩76马尔代夫79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