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Vico Precision Mold&Plastics Co.,Ltd.(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59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 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
2、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1 声明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
3、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456.3717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9.50元 发行日期 2023年 7 月 1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3,825.4866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
5、3年 7 月 17日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 目录目录 声明声明.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2 目录目录.3 第一节第一节 释义释义.7 一、一般释义.7 二、专业释义.9 第二节第二节 概览概览.11 一、重大事项提示.11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16 三、本次发行概况.17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18 五、发行人符合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情况.23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28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28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31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31
6、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32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32 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33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33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36 三、其他风险.44 第四节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4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6 二、发行人设立、报告期内注册资本、股本及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及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4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组织结构.60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61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4 五、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