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明:本资料不代表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任何仅仅依照本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做出的作为和不作为决定及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行负责。如您需要法律意见或其他专家意见,应该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版权声明:金杜律师事务所2018年版权所有金杜律师事务所保留对本资料的所有权利。未经金杜律师事务所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通过任何方式(手写、电子或机械的方式,包括通过复印、录音、录音笔或信息收集系统)复制本资料任何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有关本资料的咨询及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与实践 012017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第一次提出“要研究制定粤港
2、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与功能”。2017年7月,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见证下,粤港澳三地行政长官代表正式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2018年,粤港澳大湾区再度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出台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自此粤港澳大湾区被列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粤港澳区域的发展也正式迈入了湾区经济时代。“一带一路”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有着更重要的战略地位。粤港澳大湾区不仅仅要成长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世界著名优质生活圈,更要成为“一带一路”最重要的巨型门户枢纽,构建内
3、地、东盟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投资往来的重要平台。此外,粤港澳大湾区也是力促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港澳长期繁荣、实践“一国两制”的重要平台。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潮流和大趋势。从“城市经济”向“区域经济”转变,引导推动各区域从竞争对手转变为合作伙伴,是泛珠三角区域提升经济活力与区域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纵深广阔,区位优势明显,是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内协同发展的核心引擎。“9+2”城市群布局提供了城市产业的多元化,加之在金融、专业服务、高端制造和科技创新等不同领域的优势,为寻求开拓中国市场的企业或有意扩大在中国现有业务的企业提供了巨大商机。毋庸置疑,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
4、也面临着挑战。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的格局,呼吁更为具体的实施规划、更灵活的配套政策、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样,大湾区的发展为法律服务提供了巨大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有国际竞争力、全球视野、跨不同法域的复合型、高素质的法律服务机构将大有可为。为响应配合国家发展战略和客户需求,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2018年4月,金杜律师事务所成立了大湾区金杜国际中心,依托金杜深圳、广州、香港、三亚办公室雄厚的律师资源和全球网络,结合坚实的中国法和香港法执业经验和处理复杂、多法域跨境项目的实践经验,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可以预见,国家正积极推进的粤港澳大湾区国家
5、战略,将形成与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并行的第三个中国重要经济增长极。而金杜国际中心的建立与发展,也势必成为推动金杜在立足亚太的国际化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新的增长极。本出版物汇集了金杜律师对粤港澳大湾区相关法规政策的解读及相关热点领域的关注与总结,与读者和客户共同探讨大湾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本出版物由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法律研究院联合发布。金杜法律研究院是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和金杜公益基金会联合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研究机构。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依托于金杜律师事务所过往二十五年来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过程中所积累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洞见,对企业“走出去
6、”战略中面临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提供具有建设性和实操性的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希望本出版物,能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大湾区机遇。前言02 区域范围粤港澳大湾区是指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肇庆、江门、惠州等九市组成的城市群,是世界上继美国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和日本东京湾区之后的第四个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概述总体定位粤港澳大湾区的总体定位,建设成为更具活力的经济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和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示范区,以及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广东: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经济发展重要引擎的作用,构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