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324,300,000 股 A 股新股(占公司于发行前的总股本 2,918,700,000 股的11.11%,占发行后总股本 3,243,000,000股的比例为 10.00%)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2、元 每股发行价格 8.25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3年 1 月 1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3,243,000,000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达承诺:“本公司作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控股股东,就信达证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如下:1、自信达证券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信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信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信达证券 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之日 6 个月内,如信达证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信达证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信达证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及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信达证券股份的,本
4、公司承诺违规减持信达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信达证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信达证券,则信达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信达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2、本公司股东中泰创投、中天金投、昊天光电、前海运营、永信国际承诺:“本公司作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的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孰长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持有信达证券股份的持股期限:1、自信达证券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信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信达证
5、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本公司持有信达证券股份之日(2020 年 3 月 30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信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信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准。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信达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信达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信达证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信达证券,则信达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信达证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3、本
6、公司股东中海信托、中国中材承诺:“本公司作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的股东,就信达证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如下:自信达证券 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信达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信达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信达证券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信达证券股票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信达证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信达证券,则信达证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信达证券的违